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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专项资金申报补助条件

发布时间:

2023/08/22 01:47

无为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专项资金聚焦无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的科技需求,重点支持无为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开展农业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乡村转化应用以及农业类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无为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农业科技园区专项申报单位为在无为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等(含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在无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范围内(包括及周边乡镇)。

优先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优先支持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研究内容已经获得省级、芜湖市级、无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参照芜湖市科技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分批拨付,项目合同签订后拨付项目资金的70%,剩余30%资金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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